录取规则:
1、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接受考生、家长和社会的监督。
2、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招生政策和规定,按照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要求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。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,并负责解答考生的咨询。
3、录取调档比例按有关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规定执行。尊重考生志愿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。
4、进档考生及专业确定办法:根据考生总分排名、专业志愿填报先后顺序及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。不同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要求。
5、美术专业:文理兼收,计划不分文科、理科。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,择优录取。在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,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、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。
6、体育专业:文理兼收,计划不分文科、理科。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,择优录取。在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,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、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。
十三、学费标准: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。
十四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: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,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类别。
十五、联系电话:028-84628801、84628802、84628803、84628804
028-84628805、84628806、84628807、84628808
传真电话:028-84628806
学校网址:www.scetop.com
学院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(邮编:611743)